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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因为,我想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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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与红杰合作以后,小兵儿确实比九镇绝大多数的小流子都要有钱多了,甚至,他可能还比很多大哥更有钱。

    但从头到晚,他都不是一个大哥。

    而且一直以来,出现在他身边,和他一起玩的,也都只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混混。

    江湖上,但凡有了自己字头名号的大哥,没有一个愿意和小兵儿搅在一起。就连他的合作伙伴红杰也一样。除了上班之外,红杰在其他时间从来都不会和小兵儿过多接触。

    当然,这背后,难免也有着顾忌我的因素。

    但,和小兵儿玩,本身也确实是有些掉价。

    江湖,其实和庙堂一样,白道上的那些大人物们与黑道的大哥也有很多的相同。为人处世,讲究的都是一个珍惜羽毛,虚怀若谷,深藏不露,偶现峥嵘。就算你再有势力,再威风,都让别人去说,自己千万不要拿大。

    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才是自己丢的。

    而小兵儿完全就是一个暴发户,本身毫无势力可言,沾着红杰的光,口袋里好不容易有了两个铜板之后,到处显摆,生怕别人看不起自己,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混得好,混得牛逼。

    越这样,就越被人看不起。

    都是洞庭湖见过风浪的老麻雀了,谁不知道谁有几根鸟毛啊。

    不过,小兵儿倒也无所谓,他就是一个小富即安,胸无大志的性格。而且,他也不笨,既然知道大哥们都看不起他,那又何必自讨无趣;更何况在他眼里,我们这些人还不见得比得上他,一个个也都只是装腔作势,互相吹捧的货色而已。

    所以,他也向来就不拢我们的边,他干脆就只和小混混们玩。

    虽

    然,那帮小混混里面,有些人日后比他强得太多了。但就当时而言,在这些刚出道的小混混面前,小兵儿,这个义色手下独当一面有着自己生意的红人,小小年纪腰缠万贯的巨富,绝对是拥有无比高大的形象和地位的。

    那天晚上,他也是请几个刚出道的小混混吃过饭之后,就一起去了九镇大桥吹牛逼。

    不过,当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只有开始和他聊天的几个小朋友,还纷纷或靠或坐在九镇大桥的栏杆上,畅想着属于他们的江湖。

    一看见我们,小朋友都纷纷站了起来,争先恐后和我打着招呼:

    钦哥。

    说实话,我看不起这些傻乎乎的小孩子,但我和小兵儿不同,我从三哥老鼠的身上学了太多,谦卑待人就是其中一点。

    哦,你们好你们好,在这里玩啊?我也随口招呼着。

    是啊,钦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啊?有事吗?一个满脸麻子,比较面熟的小朋友走到了我的跟前,屁颠屁颠带着满脸笑意。

    我想找下小兵儿,你们知道他去哪里了吗?我虚伪的笑着,温和而客气,就像是当初那个刚出现在我面前的老鼠。

    他开始几分钟之前都还在这里的,刚走不久,我们也不晓得。不过他一般晚上喜欢去他大哥的茶馆里头打麻将,你去那里看看咯,可能会在那里。钦哥,要不,我去帮你喊他?小朋友非常的热情,一边说一边给我手舞足蹈的指点,生怕表达得不够详细。

    不用不用,谢谢你们了!你们慢点玩,我就不耽误你们哒,先走了啊。

    好的,钦哥,你们好走啊!

    钦哥,好走!

    钦哥,慢走!

    告别了亦步亦趋,念念不舍的小朋友们之后,我带着常鹰他们走向了强北瓜的家。

    哦,对了,那一晚走到我跟前,满腔热情和我说话的那个小朋友,当时道上的人都喊他成麻子。而多年之后,他有了一个全新的外号,叫做刀疤成。

    出于对强北瓜的顾忌,在路上,卫立康和常鹰都分别提出了对于今晚行动可行性的质疑。

    我好久没有看见强北瓜了,等下我会找他好生聊下天,你们不用担心。我用这一句话打消了他们两位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