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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刚进公司,前台的Lisa一脸诡秘,还拿着一个礼品盒朝着戴墨镜的程柠挥挥手。

    “程姐,大情圣出手可了不得,一大早掐着时间送来的!快递小弟可说了,客户再三嘱咐,务必要在九点之前送到。程姐,我可真羡慕你啊……”

    程柠恍恍惚惚地接过盒子,轻轻道了声谢就往里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早上李毅让程柠觉得十分的惹人厌。

    “哎,程姐,还有哪!”

    程柠回头看到Lisa笑嘻嘻地捧着一大束鲜花。

    “今天是香水百合,红玫瑰,还有满天星,花语是说,关心你成了我每天的习惯,希望尊贵的小姐能够接受我的一心一意!我没说错吧。根据我Lisa的记录,这是我们的大情圣送出的第28束花了,程姐你还不动心哪?”Lisa俏皮地道。

    程柠看着那束花,愣了一会儿。

    “哦,已经有28束了吗?”程柠自语道。

    “Lisa,花是很漂亮。送给你了。”

    程柠丢下一脸惊诧的Lisa回到了办公室。

    印象中,谢少言好像就给自己送过一次花吧。他还振振有词,说,生长在泥土里的花,无论是含苞欲放,还是迎风怒放,或者已经是枯败凋零,我都喜欢,我也是爱花人。但是,为了我的私欲,为了讨好某人的虚荣心,就违背这些花花草草的意愿,强行切断它们的生机,即使是再用心的修饰,我也不认为是美。现在的人,有几个能懂得黛玉葬花的情思?谢少言还声称程柠给他带来了灵感,写了一首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像是叫《哭花》的送给她,还说这是对程柠长久期待的弥补。程柠立马毫不客气地反击,你这是在糊弄我,守财奴的借口!不过,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生日,谢少言还是满足了程柠一次,煞有其事地理了头发,西装笔挺,捧了一大束的红玫瑰站在女生楼下大喊,223的程柠,谢少言来给你祝寿了!程柠的室友们笑翻了,还编了顺口溜说,铁树开花不稀罕啦,谢少言终于开窍啦,程柠小姐喜翻啦,迫不及待要嫁人啦。程柠当时吓得不敢下楼,楼上楼下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哪,可她越是犹豫不决,谢少言在下面越是喊的起劲。最后程柠只能鼓起勇气冲下楼,拉了谢少言就走,头也不敢回。谢少言一边走一边还朝着后面喊,多谢各位姐姐妹妹捧场,多谢各位姐姐妹妹捧场!可这是八年中唯一的一次,在这以后,程柠懒地和这种惫怠家伙计较,虽然也曾暗暗想过,谢少言能不能真的开窍一次,用温馨一点的方式让她真正满足一次,就一次。不过很遗憾,程柠并没有等到。

    程柠摘下墨镜,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上的礼品盒,淡紫色的包装纸上贴着一个Q版的小人,正是李毅,戴着夸张的黑框眼镜,单膝下跪,双手高举着一颗红心。

    这家伙又在盗用公司资源谋私利,程柠无意识地撇撇嘴,这是被谢少言传染的习惯小动作。李毅和谢少言不同,好像是两个极端,他特别重视形式,让人找不出一丝的缺陷。这一次,盒子里面会是什么呢?这段时间,猜测李毅的花招成了程柠一大乐趣。但是,盒子太小了,想了半天程柠终于放弃。打开包装,里面竟然是一瓶舒润眼药水。程柠揉揉酸肿的双眼,呵呵,这倒是满合用的。

    正在点眼药水的时候,电话响了,程柠摸索着一手去抽纸巾,一手去抓电话。

    “程姐,大情圣的电话,我帮你接进来。”

    还没等程柠说话,已经是李毅的声音了。

    “早上好,程小姐。我算了一下时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用过眼药水了吧?”

    程柠心里暗骂一声,“别自作聪明,没有的事!”

    李毅在电话那头鬼笑,“是吗,程小姐?《伤逝情》这本小说在我们公司可是极受欢迎,我是一推荐一个准,我最佩服的是作者的构思。我都把这本书给打印出来了,一式两份。今天是周末,晚上我能不能邀请程小姐到茗茶书吧把它看完呢?轻松的背景音乐,一杯香茶,三五同好,这可是很好的放松方式啊。”

    “李先生,出于礼貌,我没有打断您的话。可现在是上班时间,有您这样的员工我真为您的老板感到悲哀。我记得我们公司的前台小姐告诉我,您已经送出了第28束花,我只有再一次向您声明:我们可以是男女朋友,但我绝对不适合做您的女朋友!谢谢您的眼药水,但请您不要再给我送花,请您珍惜您的青春,尊重那些鲜花的命运,尊重清洁工人的劳动!最后,您的邀请我不能接受。对不起!再见!”

    李毅一下子震住了,听着话筒里的“嘟嘟”声,不甘心地把它放了回去。这是从来都没有的事情,面对李毅他的追求,程柠虽然从一开始就拒绝他,但从来都是非常委婉的,并且非常考虑他作为男人的尊严。事实上这让李毅认为他的追求是有希望的,仿佛胜利的第一丝曙光已经照到了他。而今天……李毅自嘲地笑笑,心想,她居然叫我李先生,居然用“您”,呵呵,俨然是外交辞令,都是因为那本鬼书吗?唉,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啊?

    其实,李毅细想过很多次。程柠的外貌和传说中的美女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至少和李毅原先的梦中情人相比是有一段距离的。程柠只是看上去非常顺眼,很有女人味,她打扮自己的品味哪怕在所有上海女生中相比也绝对是一流的。更重要的是,和那些娇娇女、新人类不同,她不会卖弄,不做作,程柠属于智慧型的成熟女人,而且任何和她在一起的男人都能够得到足够的尊重,她既不会抢尽别人的风头,而又懂得恰当好处地展现自己的气质、品味、格调、学识和才华,同时程柠又会让和她在一起的男士觉得她又是一个娇小的女生,需要他们的呵护和照顾,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最让李毅疯狂的是程柠身上独有的气质,她总是在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淡淡的悲伤,一种让人心碎的悲伤,还有那种孤独感,即使在拥挤的人群中,热闹的场景中,也能一眼就辨识出来。这些就好像是天生的烙印,是程柠的底色,但另一方面这份悲伤和孤独又常常会被掩盖起来,比如庄重的程柠,恬静的程柠,优雅的程柠,天真的程柠,狡黠的程柠,自信的程柠,坚定的程柠,开朗的程柠,满足的程柠,幽默的程柠……面对程柠,李毅总有一种目不暇接的感受,只是遗憾的是,程柠似乎很会控制她的感情,李毅从没有看到过欣喜若狂的程柠和悲痛欲绝的程柠,仿佛情感往两个极端滑去的时候,程柠总是会适时地将它拉住。有时,李毅有一种遏制不住的冲动,他想在夜幕降临之后,去跟踪程柠,去看看脱去了外表的华饰,可以真实面对自己的时候,展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程柠呢?只留下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孤独吗?那么,今天程柠如此强烈的反应,大异于常日的反应,似乎只能说明,是那本鬼书触动了程柠的底线吧?不管怎样,李毅觉得程柠绝对是值得他追求的,值得他花一生的时间去相守,去呵护的、的、的小妖精!李毅觉得胸口一热,“小妖精”三个字就这样跳了出来,是的,小妖精!李毅记得《伤逝情》里面谢朗也是这样称呼秦卿的,只是秦卿,有点精灵古怪,更偏向于乐天派,用长沙人的话讲是个脑壳不想事的,她绝对称不上优雅,气质和才华跟程柠相比相去太远,而且缺乏自信,更加世俗一些,浅薄一些,准确一点讲,如果秦卿多一点痛苦的沉淀以及对生命的感悟的话,就勉强合适了。最重要的是,作为男人,秦卿最后对谢朗的背叛,李毅很难接受。小妖精,也许这就是程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