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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去人间一直是沧玉的梦想,早些年怕死,近些年又找不到借口。

    鬼知道青丘狐族让不让沧玉这样的大妖往外乱跑,所谓领导层就是有这样的麻烦,镇守家中比较重要,不能随便到处走,要是能有个借口提出来试探试探春歌他们的态度就好了。本来玄解要去人间是个很正当的理由,沧玉完全可以用关心小孩子为借口,正好倩娘说他不够关心玄解,可要是玄解带上容丹,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很难说春歌会怀疑他到底是为了玄解还是为了容丹。

    天地良心啊!沧玉真的是痛改前非,想要好好照顾下玄解这个只有二十岁长得也像二十岁的幼崽啊!

    系统提示:您的好友“玄解”准备将您踢出队伍,邀请“容丹”加入队伍。

    沧玉捂住脸悲从中来。

    书上压根没有写沧玉到底有没有去过人间,就算有去过指不定也是几百年甚至近千年的事了,人间早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春秋,说不准已经从吃清水白菜变成了辣椒烤肉的档次,到底是用贝壳、铜板、银票还是银子,沧玉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更可怕得是,作为一个狐妖,他还是个黑户!

    还好之前不务正业的时候有练障眼法。

    玄解准备将容丹带去当人间小百科真是个让狐愤怒又不得不老实承认聪明至极的决定。

    沧玉心烦气躁,打昨天晚上知道了玄解想去人间还没给他留张票就让他辗转反侧了半宿,连睡在树上的倩娘都嫌他动静大。

    可沧玉真的睡不着,一直半梦半醒到三更天的时候,恢复成原型的玄解从屋顶上滚下来把地面砸出个大坑后直接将倩娘从窝里震掉了出来,这才叫沧玉伴着外头倩娘愤怒的鸟叫声渐渐入眠。

    近来天亮堂得早,沧玉睡醒时瞅着天光还以为时辰尚早,结果起床一问才知道都午时了,他穿上外衣,闷闷不乐地往外溜达。倩娘看他心情不好,就将几个甜果塞在他袖子的暗袋里,看起来有些惊讶:“沧玉,你昨天晚上掉床底下了?”

    “我?”沧玉沉重地摇了摇头道,“没有。”

    倩娘心想:“哇,那这么难看的脸色,八成是梦见类猫想占他的便宜了。”

    类猫在青丘的名声算不得好,他们与狐族相邻,生性又yín,常被各大妖族唤作“yín/物”,甚至拖累了邻居天狐的名声,常有不知详情的妖族还以为是天狐生性yín/荡。

    地理接近又不代表习性就相近,真是让狐狸头秃。

    因而倩娘当初听闻沧玉捉弄玄解的小玩笑才那样失态。

    不过类猫最出名的倒不是他们可以幻化男女,更不是幻化后的美貌和技巧,而是他们对任何生灵都有□□的兴趣,甚至是跟自己。

    沧玉打了盆水,对着脸盆简单梳理下自己的头发,实在懒得费心,又用冷水泼了泼脸,打响指使了风咒将沾湿的头发吹干了,拖着步子往外走去。

    青丘是一座大到惊人的山,有许多林子,走高了还能看到许许多多的山峦,偶尔起了雾,叫人恍若身在九重天。待到天明时分,金光刺破云海,如一把巨剑劈开青山万重,晨雾尽散,朝阳升起,当真是云蒸霞蔚、气势万千。

    其实沧玉没看过,赤水水跟倩娘是这么说的。

    还年幼的玄解当时跟他们一块儿去蹲守了日出,被倩娘裹得像个黑米红枣粽,回来后只闷闷说了三个字:“不能吃。”

    午时的太阳的确很气势万千。

    沧玉散了会儿步就差点被晒成狐狸干,险些怀疑是不是有八只金乌偷偷藏在上面装太阳重影,导致没走一会儿他就有点昏昏欲睡,细思片刻,他决定将此归咎到了日头太好的缘故上,绝不是这些年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性。

    日头实在太晒,沧玉干脆寻了片林子进去,一进到林木的阴影之中就倍感阴凉,一层又一层的枯叶踩起来嘎吱作响,林木密密麻麻的,这儿不算太大,此刻是处极寂静的空间,除了风与落叶的声音,什么都没有。

    不时仍有阳光透过树叶缝隙落在地面,宛如一片片碎金,沧玉的衣裳有些长,走在平地上还没什么感觉,到了此处就有些累赘,沾得衣尾黏了不少片。

    沧玉走了两步,忽然听见了说话声,天光如此明媚,而他一点都不瞎。

    自然将眼前的场景看得清清楚楚。

    是一男一女在幽会,女子是春歌,男子倒没见过,不过生得相貌堂堂,身上一点妖气都没有,倒是有很浓的杀气与血腥味,看他穿得还算可以,不是有钱的猪肉潘安就是将军。

    唔,人家说豆腐西施,那么帅哥屠夫应该就叫猪肉潘安吧?

    总之猪肉潘安是想送给春歌什么东西,春歌脸色微微变了变,听他问好不好,神情倨傲道:“这东西有什么好的,这般差的木头,工艺又这么粗糙,实在是太难看了!怎能拿来送女子呢?你跟我学了这么长的时间,怎么半点都没学去。”

    沧玉定睛瞧了瞧,看那只簪子是……他倒看不出来是什么木头,总归是支朴素的木簪,尽管称不上精致,但是委实没到粗糙差劲的地步。

    又不是穿金戴银才好看。

    猪肉潘安笑了笑道:“这是我亲手做的,做了很久,不是送给我表妹的,我是想送给你。”

    “我?”春歌脸色阴晴不定,她低头瞧了瞧男子手心里的木簪,讶异道,“这是送给我的?”

    猪肉潘安苦笑了两声:“只是,你好像不太喜欢,它的确丑了些,不然我……”

    “哼。”春歌夺过他手中的木簪别在发髻之中,眉眼里得意之色若隐若现,仍克制了故作冷淡道,“罢了,你这簪子虽丑,但胜在我貌美,不妨事。”

    沧玉猝不及防吃了口狗粮,还来不及做什么反应,正低头甜笑的春歌一扬头就看见了他的身影,脸上的笑容瞬间僵得好像打了八针过期玻尿酸,那双美丽的眼睛惊恐地睁大了,脸上的血色退得干干净净,叫沧玉怀疑自己背后是不是爬出了黑山老妖。

    不过碍于他不能转身看——这个场景转身实在很尴尬!

    所以沧玉沉默地往前走两步。

    猪肉潘安惊讶道:“这位老者难道”他待沧玉走近了,才便秘般憋出一句,“老前辈当真鹤发童颜……”

    “傻子!你快走。”春歌推搡了下他,又赶忙上前来拦沧玉,“沧玉,他只是个凡人,无心闯入这秘境林的,你饶过他吧!”

    沧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感情春歌一张见鬼脸是以为自己来棒打鸳鸯了。

    他们二妖本就青梅竹马,再加上一个是来自现代,一个是出生妖族,行动之间不似人间礼教大防,在外人眼中看来甚是亲密是常有的事,只是往常都是妖族见着,大家习性如此,不以为然,可这次却是人类看见。

    那猪肉潘安看他们举止亲密,不似寻常,不由得脸色煞白,嘴唇微颤,面上露出灰暗之色来:“原来,原来你真的已经定亲了。”

    春歌闻言急忙放手,她像是一下子不知道问哪个问题,焦急道:“你胡说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定亲了。啊——不是,你……你是从什么时候起知道我没有定亲的,沧玉他跟我不是那样的关系!”

    猪肉潘安肉眼可见地满血复活,而莫名其妙充当了棒打鸳鸯大反派的沧玉只是纳闷道:“你是谁?”

    “在下北修然。”

    知道不是情敌的猪——北修然简直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对待沧玉的态度十分亲切温和,要不是古代没有握手礼,他估计都要狗腿地凑上来跟沧玉拉个小手了。

    “他没有坏心眼,只是想讨好他的表妹,才来问我些问题的。”春歌轻声道,“他跟那些胡作非为的猎户不一样,沧玉,你行行好,放他离开吧。”

    表妹?

    哼,小老弟,这招借着妹子以表现自己无害来接近妹子的泡妞招数已经老套得不行了!

    我们青丘女族长这么好套路的吗?

    沧玉瞥了眼春歌,心中沉痛:比想象得还好套路!

    出于对把妹高手的嫉妒,沧玉决定勇敢贯彻这个春歌强行赋予给他的人设,冷冷道:“让他滚出青丘。”

    春歌急忙点头答应,推着北修然就像推一片纸,没片刻沧玉眼前就没有了他们俩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