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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心口不一
白掌落地的时候,冯灯及时把宋新元揽进怀里。花盆碎了,泥土和沙石撒出来,弄脏了宋新元的脚。
宋新元蹭蹭脚,挣开冯灯的胳膊,蹲下去收拾碎片。
冯灯找到垃圾桶,让宋新元坐床上:“我来。”
“不用。”宋新元抓着白掌花扔进垃圾桶。
冯灯微微一怔,按住宋新元的手:“要扔掉?花没事,换个花盆就好。”
宋新元摇摇头,将碎片和烂泥撂在花枝上:“扔了吧,反正快死了,在宾馆养不活。”
“不是很喜欢吗?”
宋新元把第一盆开花的白掌送给了他,他带着花去找宋新元,在宋新元面前佯装摔花的时候,宋新元快被吓哭了。
吓得眼睛都红了,明明很喜欢。
“不喜欢了,”宋新元说,“这个季节不适合它,开出来的花不好看。”
宋新元专门去网上查过,白掌最常见的花语是“一帆风顺、平平安安”,有“清白之花”的寓意。春天,他回到冯灯身边,细心养了那盆花,在冯灯遭遇论文风波时,将花送给冯灯,祝冯灯事事顺利,愿冯灯沉冤昭雪。
洪水冲走了他的祝福,他重新买了盆白掌,计划再次送给冯灯。
他心里是存着希望的,可冯灯让他失望了。
“你还喜欢什么花?”冯灯与宋新元一起清理干净地面,目光深邃,“再买一盆,我送你。”
宋新元抠着手指头,眼神茫然:“我不喜欢花花草草,也没有地方养。”
冯灯拉起宋新元,牵着他走进洗手间,给他打香皂,注意到他光秃秃的指甲,皱起眉眼:“最近又咬手指了?”
宋新元勉强笑了笑:“老毛病,改不了,有时候就想咬点东西。”
冯灯忽然咬住宋新元的嘴,这次没有被推开。
宋新元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接受冯灯。他不敢退却,好不容易打动冯灯,怎么能半途而废?他现在的目标不是俘获冯灯那么简单,不可以暴露自己。
一吻之后,宋新元趴在冯灯胸口喘气,声音软绵绵的:“冯医生,我早就发现了,你是不是特别喜欢亲我呀?”
冯灯的喉结滚动两下,视线掠过宋新元的脸颊,他没回应,继续给宋新元洗手。
宋新元甩甩手,把水珠溅在冯灯身上:“你更喜欢我上面的嘴,还是下面的?”
冯灯睨他一眼:“越来越爱说胡话。”
“老毛病,忍不了,你帮我堵住?”
“洗澡了吗?”
宋新元脸色变得煞白:“洗了。”
冯灯拍拍他的脸,猛地抱起他,将人放在床上。
宋新元嘴上那样说,实际上完全没做好心理准备,口吻有些无措:“今晚不太方便,明天要早起,有很多奔跑的戏,这没有安全套,要不——”
门铃声打断了他的话。
“应该是我的外卖。”宋新元坐起身,想要下床。
“我去拿,你别乱动。”
转眼之间,冯灯提着纸袋回到床边,打开袋子,拿出一个汉堡,递给宋新元。
宋新元的肚子适时地冒出咕噜声,他闻到香味儿,吞吞口水,接过汉堡想,算了,吃饱再上路吧。
冯灯看了他两眼,走进浴室,不久后端着一盆水,蹲在宋新元跟前,卷起宋新元的裤边。
宋新元正在嚼炸鸡块,发觉冯灯准备给他洗脚,连忙拒绝:“不用麻烦你,我自己来。”
他习惯在室内光脚走路,尽管被土弄脏,也没在意,他打算睡前再洗的。
“不麻烦,你吃鸡吧。”
宋新元的双脚伸入温热的水中,他放松肩膀,为了缓解尴尬,含含糊糊道:“你说脏话了。”
冯灯笑了一声。
宋新元怀疑冯灯是故意的,他刚才误会了冯灯的意思,以为冯灯想和他睡觉。他望着冯灯的头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又酸又涩。
刹那间,他刻意忽略或逃避的事实迅速涌进脑海。这不是冯灯第一次给他洗脚。大学期间,冯灯有时对他很好很好,为他做了许许多多事,耐心照顾他,帮他买饭、打热水,给他洗脚;下雨时穿过医学院,跑到外语学院给他送伞,因为他总不记得带伞;当他去外面玩的时候,不管有多晚,冯灯都会接他回学校。
虽然冯灯和他分手了,但他不得不承认,冯灯过去是个称职的恋人。有些事情,连宋砚青都没为他做过。
他是在宋砚青的溺爱下长大的,典型的少爷脾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更不会委屈自己,想要什么便拥有什么,很多东西用钱就能买到。上了大学,他照旧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儿,花钱大手大脚,喜欢跟谁玩,就帮谁买单,不考虑别人的心情,只考虑自己开不开心。
冯灯和他不一样,他遇见冯灯第一天就明白。冯灯家庭条件差,经常吃泡面、吃食堂,是教室和图书馆的常客,极少出去开小灶,偶尔买劣质的棒棒糖逗他玩。和他谈恋爱之前,冯灯从没接受过他的“施舍”,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细致的关怀。
所以,他不甘心,五年以来,迟迟忘不了冯灯。冯灯对他好,他不甘心,他知道那不是爱,冯灯是把他当孩子一样管,真正喜欢的另有其人;冯灯对他不好,他同样不甘心,他奢望得到冯灯的喜欢,不愿冯灯喜欢别人。
归根结底,他太贪心了。分手之后,他仍不想看到冯灯和其他人在一起,女的不行,男的不行,惟有他才可以。他处心积虑地与冯灯复合,就算目的不纯,也只有他能做冯灯的恋人。
宋新元蹭蹭脚,挣开冯灯的胳膊,蹲下去收拾碎片。
冯灯找到垃圾桶,让宋新元坐床上:“我来。”
“不用。”宋新元抓着白掌花扔进垃圾桶。
冯灯微微一怔,按住宋新元的手:“要扔掉?花没事,换个花盆就好。”
宋新元摇摇头,将碎片和烂泥撂在花枝上:“扔了吧,反正快死了,在宾馆养不活。”
“不是很喜欢吗?”
宋新元把第一盆开花的白掌送给了他,他带着花去找宋新元,在宋新元面前佯装摔花的时候,宋新元快被吓哭了。
吓得眼睛都红了,明明很喜欢。
“不喜欢了,”宋新元说,“这个季节不适合它,开出来的花不好看。”
宋新元专门去网上查过,白掌最常见的花语是“一帆风顺、平平安安”,有“清白之花”的寓意。春天,他回到冯灯身边,细心养了那盆花,在冯灯遭遇论文风波时,将花送给冯灯,祝冯灯事事顺利,愿冯灯沉冤昭雪。
洪水冲走了他的祝福,他重新买了盆白掌,计划再次送给冯灯。
他心里是存着希望的,可冯灯让他失望了。
“你还喜欢什么花?”冯灯与宋新元一起清理干净地面,目光深邃,“再买一盆,我送你。”
宋新元抠着手指头,眼神茫然:“我不喜欢花花草草,也没有地方养。”
冯灯拉起宋新元,牵着他走进洗手间,给他打香皂,注意到他光秃秃的指甲,皱起眉眼:“最近又咬手指了?”
宋新元勉强笑了笑:“老毛病,改不了,有时候就想咬点东西。”
冯灯忽然咬住宋新元的嘴,这次没有被推开。
宋新元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接受冯灯。他不敢退却,好不容易打动冯灯,怎么能半途而废?他现在的目标不是俘获冯灯那么简单,不可以暴露自己。
一吻之后,宋新元趴在冯灯胸口喘气,声音软绵绵的:“冯医生,我早就发现了,你是不是特别喜欢亲我呀?”
冯灯的喉结滚动两下,视线掠过宋新元的脸颊,他没回应,继续给宋新元洗手。
宋新元甩甩手,把水珠溅在冯灯身上:“你更喜欢我上面的嘴,还是下面的?”
冯灯睨他一眼:“越来越爱说胡话。”
“老毛病,忍不了,你帮我堵住?”
“洗澡了吗?”
宋新元脸色变得煞白:“洗了。”
冯灯拍拍他的脸,猛地抱起他,将人放在床上。
宋新元嘴上那样说,实际上完全没做好心理准备,口吻有些无措:“今晚不太方便,明天要早起,有很多奔跑的戏,这没有安全套,要不——”
门铃声打断了他的话。
“应该是我的外卖。”宋新元坐起身,想要下床。
“我去拿,你别乱动。”
转眼之间,冯灯提着纸袋回到床边,打开袋子,拿出一个汉堡,递给宋新元。
宋新元的肚子适时地冒出咕噜声,他闻到香味儿,吞吞口水,接过汉堡想,算了,吃饱再上路吧。
冯灯看了他两眼,走进浴室,不久后端着一盆水,蹲在宋新元跟前,卷起宋新元的裤边。
宋新元正在嚼炸鸡块,发觉冯灯准备给他洗脚,连忙拒绝:“不用麻烦你,我自己来。”
他习惯在室内光脚走路,尽管被土弄脏,也没在意,他打算睡前再洗的。
“不麻烦,你吃鸡吧。”
宋新元的双脚伸入温热的水中,他放松肩膀,为了缓解尴尬,含含糊糊道:“你说脏话了。”
冯灯笑了一声。
宋新元怀疑冯灯是故意的,他刚才误会了冯灯的意思,以为冯灯想和他睡觉。他望着冯灯的头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又酸又涩。
刹那间,他刻意忽略或逃避的事实迅速涌进脑海。这不是冯灯第一次给他洗脚。大学期间,冯灯有时对他很好很好,为他做了许许多多事,耐心照顾他,帮他买饭、打热水,给他洗脚;下雨时穿过医学院,跑到外语学院给他送伞,因为他总不记得带伞;当他去外面玩的时候,不管有多晚,冯灯都会接他回学校。
虽然冯灯和他分手了,但他不得不承认,冯灯过去是个称职的恋人。有些事情,连宋砚青都没为他做过。
他是在宋砚青的溺爱下长大的,典型的少爷脾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更不会委屈自己,想要什么便拥有什么,很多东西用钱就能买到。上了大学,他照旧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儿,花钱大手大脚,喜欢跟谁玩,就帮谁买单,不考虑别人的心情,只考虑自己开不开心。
冯灯和他不一样,他遇见冯灯第一天就明白。冯灯家庭条件差,经常吃泡面、吃食堂,是教室和图书馆的常客,极少出去开小灶,偶尔买劣质的棒棒糖逗他玩。和他谈恋爱之前,冯灯从没接受过他的“施舍”,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细致的关怀。
所以,他不甘心,五年以来,迟迟忘不了冯灯。冯灯对他好,他不甘心,他知道那不是爱,冯灯是把他当孩子一样管,真正喜欢的另有其人;冯灯对他不好,他同样不甘心,他奢望得到冯灯的喜欢,不愿冯灯喜欢别人。
归根结底,他太贪心了。分手之后,他仍不想看到冯灯和其他人在一起,女的不行,男的不行,惟有他才可以。他处心积虑地与冯灯复合,就算目的不纯,也只有他能做冯灯的恋人。